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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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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习近平总书记什么时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?

答:2017118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《文摘》(第160期)《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》上作出重要批示: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,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、与基层“拍蝇”结合起来,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、关键之举。

2018111日第19届中纪委一次全会上,强调将扫黑与反腐结合,即“扫黑”又“毁伞”。

二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的?

答:2018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,2018123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。

三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长时间?

答:为期三年(2018年至2020年)。

四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哪些?

答:2018专项斗争推进年: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;

2019重点问题攻坚年: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、重点问题、重点地区集中攻坚,深挖彻查,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;

2020长效机制建立年: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扫黑除恶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
五、中纪委明确在扫黑斗争中的重点查处三类问题?

1、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;

2、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;

3、党政机关及其人员扫黑不力的问题。

六、什么是“恶势力”组织?

答:根据《刑法》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,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,应当认定为“恶势力”:

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。

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,纠集者相对固定,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为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,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、贩卖毒品、运输毒品、制造毒品、抢劫、抢夺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以及聚众“打砸抢”等。

七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重点是什么?

答:①政治站位

②依法严惩

③综合治理

④深挖彻查

⑤组织建设

组织领导

八、“扫黑”与“打黑”有什么区别?

答:“打黑”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,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“扫黑”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、巩固执政基础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,在更大范围内,更全面、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,不但要打击犯罪,还要打击违法行为。“扫黑”更加重视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、齐抓共管。

九、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的标准是什么?

答:做到“两个不发生”,即: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、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,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恶性案件;实现“一降两升”,即: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,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,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。

十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“四个重点突出”分别是什么?

答:突出重点地区、突出重点行业、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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